我校认真贯彻执行《省粮食局文明单位(处室)创建实施办法》,严格按照《安徽省粮食局文明单位(处室)标准》开展文明创建工作。成立创建局直机关首届文明单位领导小组,学校党委书记、校长王中玉任组长,副校长陈新、孙淑荧、窦祥国及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,并在领导小组下设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,校长助理胡建义兼任办公室主任。全校上下精心准备,多次召开文明单位建设专题会议,要求各部门通力合作,明确各部门的职责范围。通过此次文明单位创建活动,我校的师生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,涌现出一批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典型。
我校将珍惜这一荣誉,再接再厉,充分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,切实在局直机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当先锋、作表率;进一步加强思想教育,提高思想觉悟,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日常工作和学习过程中,全面提高学校的精神文明程度,为建设“五个皖粮”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、强大的精神动力和丰润的道德滋养。
(文/办公室)